通知公告

【转专业方案】外国语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0-07-0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根据《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[2019]260号)和教务处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我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
一、工作小组

根据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不同,由外语学院教学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相应的工作小组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实行以学校统筹、学院为主、学生自愿、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。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,明确总体要求;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,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;学生根据实施方案自愿申请。
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转专业申请对象、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。转专业实施方案、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、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,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。

三、转入接收条件

长江大学教务处公示2019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,且《大学英语(上)》和《大学英语(听说)(上)》成绩均在85分或以上。

四、成绩汇总、考察与上报

 先审核确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和外语成绩,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(其中平均学分绩点占70%,外语成绩占30%),再对拟接收人选进行考察,择优录取,确定名单,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在学院网站公示2天无异议后,上报教务处复审,确定最终录取名单。

五、其它

1.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要求及流程,以教务处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规定为准。

2.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要认真学习《长江大学2019级人才培养计划》,了解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、毕业规定及课程设置。

3.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,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,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(注:转专业学生若同类课程学分差异在1个学分(含1个学分)以内的,可以申请不重修;超过一个学分者必须重修,不能转换的必修课可以替换相近专业的公选课)。

4. 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原专业的课程考试(考核),无故旷考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下学期开学后按照新专业学习和管理。

有关未尽事宜,由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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